新规新变化
本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更便利

来源:医保与物价管理处 作者:王宏伟 本页责编:范晓,张洁

近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随着新规落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政策具体有哪些好处呢?本文就大家关心的新规亮点进行解读。

线上线下相结合 方便快捷

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等线上渠道,以及各区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下渠道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自主设定有效期 一次备案长期有效

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线上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为“自助备案”模式,可自主设定备案有效期。备案起始时间可提前于当前操作日期,最长可选择当前操作日期之前1年,备案结束时间可按需选择长期或指定时间。

异地就医 允许出院结算前补办备案手续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时,在出院结算前补办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的,可按规定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跨省异地急诊 不用备案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跨省异地就医时,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如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将相关费用上传“急诊”标识,参保地应视同参保人员已备案,允许其按参保地规定直接结算相关医疗费用。

本市和就医地双向享受医保就医待遇

2023年1月1日起,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原选定的本市个人定点医疗机构保持不变,可在本市和就医地双向享受医保就医待遇。2023年1月1日前已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的,本市个人定点医疗机构不再限制1家,参保人员可通过公服平台、参保区经办机构等线上及线下渠道,办理本市个人定点医疗机构变更及增补业务。

近年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不断优化。双色球毗邻北京西客站,为更好服务异地就医患者,我院医保与物价管理处通过政策宣讲、宣传材料派发、网站政策专栏、医保窗口咨询、门诊住院缴费流程提示等方式多措并举,持续优化就医体验,不断提升异地患者就医结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荐稿: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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