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全部执行统一价,
不得收取“加急费”

来源:医保与物价管理处 作者:王宏伟 本页责编:左彦,范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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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日有媒体报道本市部分社会检测机构在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时收取“加急费”问题,经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共同研究,对全市核酸检测机构收费行为进行规范,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行为的通知》(京医保发〔2022〕4号)。

按照《通知》精神,我院对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做到以下三点:

01 不收取“加急费”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统一定价收费(单检每次不高于35元,5样本或10样本混合检测每样本不高于8元),不收取“加急费”。

02 及时出具检测结果

按照《通知》(京医保发〔2022〕4号)要求,加强核酸检测力量配置,进一步缩短出具核酸检测结果的时间,及时出具检测结果。在保障检测质量的前提下,做到快检快出,在6小时内反馈各类人群的核酸检测结果,最长不超过12小时,并及时将数据上传北京健康宝。

03 主动公示检测价格

在医院官网、物价查询机等位置公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及混合检测价格,严格按照规定向群众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规范自身收费行为。

(荐稿: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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