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公开制度

来源:院办公室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实行院务公开制度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基层单位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密切干群关系的有效手段;是建立现代医院与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二)实行院务公开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行政主体到位,工会积极运作,纪委监督检查,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依法行政,保证公开合法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有利于促进医院改革发展,有利于保护和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创造性的原则。

二、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医院院务,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原则上应予公开,并做到政策依据公开、程序规则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一)医院建设与发展等重大信息,包括:医院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医院中长期规划,改革、改制方案,投资和经营重大决策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执行上级政策作出的决议决定等重大事项。

(二)医院经营管理的重要事项。医院年度经营目标及实行进度,财务预决算、财务检查报告和审计结论,大额资金使用,药品、大型医疗仪器设备和医用耗材采购,重点实验室建设,科技攻关课题实施程序和进度,工程项目招标、承包租赁合同执行,内部经济责任制及各种规章制度措施等。

(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聘用、合同、集体合同用工的签订和履行,干部任免、人事调配、人事奖惩,职工招聘、专业技术职称评聘、职工提薪晋级、工资奖金分配、福利与奖惩,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障基金缴纳,评优选先的条件、数量、结果,职工购房、住房政策和住房公积金管理,职工培训计划、劳动保护措施等。

(四)领导班子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民主评议院级领导干部、中层领导干部,重要岗位人员聘任,招待费使用,领导干部个人执行有关廉政自律规定情况等。

三、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公布从业人员的相关从业信息。

(二)公开服务承诺。

(三)公开医药价格和医疗收费、医疗服务项目,服务公约、医疗道德规范、公开患者就医事项。

四、向职工公开的主要形式

院务公开的主要载体是职工代表大会。在职代会闭会期间,由工会作为日常工作机构参与监督工作。设立固定的院务公开公示栏或采取党政工联席会议、院情通报会、院周会、职工座谈会、民主议事会、院长接待日、征求意见箱、信息网络、简报等形式进行院务公开。

五、向职工公开的基本程序

(一)确定公开的内容与形式。由院务公开办公室提出,行政部门准备、整理需要公开的资料,报院务公开协调小组研究,确定公开的事项、形式和落实部门。

(二)适时公开。医院准备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应当于会议召开7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院工会。

(三)意见反馈与整改。在职代会公开的事项,由职代会根据相应的职权和程序行使决议决定,提交相关方面执行;无需决议决定事项,由职代会以书面形式意见提供相关部门整改落实;通过其他形式公开的事项,由院务公开办公室和监督检查小组收集意见,提供有关部门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职工群众反馈。

(四)材料归档。院务公开办公室将每次公开的内容、时间、承办部门、人员、职工群众评议的情况、有关部门处理的意见及办理情况,整理成文字材料,归档保存。

六、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公开的主要形式。

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建立信息网站、设立咨询电话、发放患者须知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监督。

七、建立院务公开协调小组,院党委书记任组长,为院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院长任副组长,为院务公开的第一执行人;成员由党办、院办、纪委(监察)、工会、人事、门诊部、医务处、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成立院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公室室设在工会,负责日常院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成员由党办、院办、人事、门诊部、医务处、财务处等部门人员参加。

八、院务公开协调小组的职责:负责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院务公开工作的内容、措施,监督检查负责院务公开工作的部门做好公开事宜,组织检查、考核并提出建议,对有关问题予以公布。

九、院党委要将院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组织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主管领导和职能部门的具体责任。行政部门是院务公开的主体,应履行院务公开的主要职责,将院务公开纳入行政管理系列,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纪检监察部门是院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牵头人”,负责对院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工会是院务公开的办事机构,在院党委领导下,主动配合行政部门做好院务公开工作。各部门、科室要根据医院的统一部署安排,制定和落实相应的院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各负其责,尽职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积极努力做好各项院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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