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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和胎儿可以做核磁检查吗?

来源:磁共振室 作者:张宁 本页责编:曹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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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科普知识的不断推广,对于核磁共振检查,早已过了“谈核色变”的时代,但是对于孕妇和胎儿这类高敏感人群,能否做磁共振检查呢?相信不少人还是存在一定的困惑。

虽然,磁共振是一项公认的无创、无辐射的检查项目。但是,到目前为止,有关磁共振至畸作用的研究进行得还不够深入。尚缺乏充足证据阐明MR检查对早孕期(12周)妇女的影响,因为早孕期(12周)为胎儿器官的主要形成期,此时胎儿对外界的刺激较敏感,致畸风险极高。而磁共振检查时患者将处于高磁场环境,高磁场环境对神经系统有一定的刺激作用,因此不确定因素相对较多。所以,根据相关专家共识指出,谨慎观点,早孕期(12周)酌情避免进行MR检查。非早孕期妇女,可在1.5T(含)以下的MRI设备上进行MR检查。孕12周及以上的孕妇可以做胎儿磁共振检查,保持舒适体位,控制SAR值(3.0以下)。磁共振检查常用的造影剂为钆喷酸葡胺(Gd-DTPA),其可通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所以目前不主张对孕妇使用MRI造影剂,进行增强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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